【申禁制令】證監會申禁制「勤+緣」梁鳳儀處理2.35億元資產 暫委法官押後3個月內判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4/02/06 17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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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監會今(6日)於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,禁止梁處理資產共涉2.35億港元,當中包括現金及物業。(資料圖片)

證監會早前入稟指控星美文化 (02366) 前身「勤+緣」創辦人梁鳳儀及其夫前立法會議員黃宜弘,涉捏造虛構交易。證監會今(6日)於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,禁止梁處理資產共涉2.35億港元,當中包括現金及物業。暫委法官聽取陳詞後,押後3個月內頒布判決。

申請人證監會,答辯人梁鳳儀。

申請一方指出,證監會調查發現,據買賣協議顯示答辯人曾以4,800萬人民幣(折約5,232萬港元)出售上海一物業,申請人指物業巿價為6,000萬人民幣(折約6,540萬港元),而買家與答辯人亦有密切關係,加上上海物業出售後,答辯人只收取約100萬元人民幣(折約109萬港元),而有關物業仍處於出售狀況,因此申請一方質疑買家真正身分,以及有關交易是否真確。

申請一方續指,答辯人不以正常方式作交易,是為避免款項存入帳戶後遭申請人凍結。另外,根據入境處紀錄,答辯人於2021年12月7日離港,至今從沒有返回香港,明顯有意圖逃離司法管轄區。

答辯人回應時指出,於2021年新冠疫情期間,答辯人因病而到加拿大接受治療,並非如申請人所指是逃離香港。答辯人續指,2020年答辯人曾出售位於加拿大溫哥華1個物業,2021年曾購入粉嶺1物業,若答辯人擬逃離香港,毋須仍在港置業。

至於申請一方早前指出,答辯人曾透過微信向疑是「舉報人」發出恐嚇性訊息,答辯一方否認說法。另外,若法庭頒下臨時禁制令,申請一方認為就法律開支及生活費,申請人每月可獲發放10萬及20萬元,答辯人則要求20萬及30萬元。

暫委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,押後3個月內頒布書面判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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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